请问大家这个邮件可以回复吗?
华山弟子:话说的不太明白
前哈票网员工:本人现在哺乳期,产假期间公司以邮件形式续签了四年的合同,今天来上班又说之前的不算数,合同只顺延到哺乳期结束……
华山弟子:以合同为准呗
前哈票网员工:HR说之前的不算
华山弟子:要尊重合同
程序猿.袁谭:哈哈,到底是合同法说了算还是hr说了算,你们这个逗比hr[哈哈][哈哈]
人力HR.哈利小波特:你要记住一点,劳动合同的制定是建立在劳动法基础上,也就是要遵循着劳动法的大原则上去制定劳动合同,不是单位说什么就是什么
小乔:好的,谢谢
如果有来生:不签要给你赔偿的
西央卓玛:哺乳期结束让你走也是需要n+1
程序猿.一条闲鱼:你可以直接复制上位那位的回复直接回复邮件了
曲洋:说不算就不算?
百度员工:第三次合同吗?那就延续啊
齐天大圣孙行者:合同都签了还说之前的不算?她说不算就不算了?